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调整部分麻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8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一类医院麻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二类公立医院的90%执行。
二、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在执行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馈。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