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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拟调整在宁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9-23        信息来源:查看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支持中医技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有关规定,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则,拟调整在宁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9月23日- 9月29日17:00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25-83290267,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10号楼209房间,邮政编码210004,邮箱:jsybyljg@163.com。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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