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医药管理局(办)、物价局:
以上调整和平衡的部分化学药品价格各地一律于1996年11月15日起执行。
附表一调整部分化学药品价格表
各地、市医药管理局、物价局要立即通知所属县、市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这次调整和平衡的部分化学药品价格的执行情况上报省医药管理局和省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医药管理局计价管(1996)2180号《国家计委、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调整和平衡部分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利福平等11种化学药品厂销价格进行有升有降调整(见附表一);对丁胺卡那霉素注射液等6种化学药品厂销价格进行衔接平衡(见附表二)。
金额单位:元
品 名 │ 规 格 │ ├───┬───┬───┤ 备注
│ │ 位 │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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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 │ 原料药 │ kg │81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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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 0.15g×100T│ 瓶 │17.95 │21.36│2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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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胶囊 │ 0.15g×100S│ 瓶 │18.80 │22.38│3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