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药品连锁零售环节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进一步规范药品连锁零售行业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3月23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落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门店药品安全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12家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9个旗县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约谈会结合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检查推进情况,从药品安全风险、药品配送能力、药学服务水平、药品设施设备四个方面,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七统一”制度,对加盟药品连锁门店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情况,分析汇报了药品加盟连锁门店存在的药品安全风险。内蒙古天立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内蒙古统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蒙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家连锁门店总部负责人结合通报情况,现场作了表态发言。
张俊清副局长按照自治区药监局的有关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对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药品安全质量管理和各地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并结合当前药品安全和监管形势,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要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各连锁总部要充分正确认识自身在零售连锁门店管理和经营药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零售连锁“七统一”,保障药品安全和供应;二是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要统筹兼顾,加强药品监管,克服困难,主动积极作为,既要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促进药品安全质量提升,又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药店,推动地区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自治区药监局的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零售行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采取督查和通报相结合的措施,严格落实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