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要求,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新版药品目录对照维护和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确保1月1日起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我市全面落地实施,参保人员在第一时间用上新药、好药,按照新版目录的药品范围和价格进行报销。
本次目录调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新增126种药品,其中包括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为历史之最。此次126个新增药品中,谈判、竞价药品121个,药品平均降价61.7%,将有效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此外,我区还将117个蒙药品种、531个中药饮片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进一步扩大患者用药保障范围。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以及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情况,可以在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和相关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