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和本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继续做好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35号)的要求,市医保局与相关部门开展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集体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公布“胸阻抗断层成像监测”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表),自2021年4月2日起执行。
二、医疗机构需要开展上述新项目,应当按规定向市医保局进行收费备案,备案价格不得超过该项目最高价格标准。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新项目开展情况的信息统计工作。
附表: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6)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附表: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6)
收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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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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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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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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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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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价格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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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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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00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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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阻抗断层成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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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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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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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胸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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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00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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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列腺特异性抗原同源异构体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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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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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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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瑞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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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00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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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传输时间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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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X射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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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动力标记物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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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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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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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同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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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栏中的医疗机构为本市首次申报医疗机构,本市其他医疗机构需要跟进开展的,应当按照“沪医保价采[2019]35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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