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和服务收费行为,贯彻落实省医保局超声刀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根据结构调整、有升有降,调低检验类项目价格,调高技术服务类项目价格,拉开不同等级医院的比价关系的原则及省医保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血细胞分析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1﹞61号)文件精神,对我市超声刀、护理费、血细胞分析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调整和规范。
二、调整事项
1、鉴于超声刀纳入省医保局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成本降低,为贯彻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切实惠及百姓,因此调整我市超声刀辅助操作项目价格,该价格包含超声刀设备、手柄及刀头的使用费用。
2、为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机构收费结构。调整我市Ⅰ级护理、Ⅱ级护理、Ⅲ级护理和精神病护理的项目价格。
3、根据省医保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血细胞分析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1﹞61号)文件精神,对血细胞分析等657个项目进行规范和调整,其中243个检验类项目不区分方法,删除297个检验项目,修改项目说明及规范88项,除生化全套外,取消了16个检验组合项目。
4、该文件从2021年9月15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