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海南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0〕41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对乙酰氨基酚滴剂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对乙酰氨基酚滴剂(海南定价目录)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为:规格为1.5g:15ml/瓶9.5元,规格为6g:60ml/瓶34.3元。
二、制定公布的药品价格自2014年7月25日起执行。
海南省物价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