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结合雌激素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4〕554号)精神,现就结合雌激素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结合雌激素已停止进口销售,现取消《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1〕1346号)附表一公布的该企业生产的最高零售限价。
二、暂定国产结合雌激素系列产品的最高零售限价为:片剂:0.3mg*28片/盒45.4元,0.45mg*28片/盒61.7元,0.625mg*28片/盒79.6元;乳膏:1g:0.625mg/支56.3元。
三、上述规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执行。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