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复方磺胺甲噁唑片剂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复方磺胺甲噁唑片剂(基本药物目录23号)规格为磺胺甲噁唑400mg/甲氧苄啶80mg*50 片/瓶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为12.7元。
二、制定公布的药品价格自2014年3月20日起执行。
海南省物价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