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儿童医院病房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儿童医院:
你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关于调整部分病区名称和床位的请示》收悉。
你院根据医疗需要,对康复楼部分科室的病区名称和床位数量进行了调整。根据《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5]213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你院按调整后的病区床位等级及标准收费(详见附表)。
你院应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市价格、卫生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表:南京市儿童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表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南 京 市 卫 生 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南京市物价局办公室印 共印20份
附表:
南京市儿童医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表
科 室 |
病 区 |
床位数(张) |
床位号 |
床位等级 |
收费标准 (元/床日) |
感染科 |
402E
病区 |
33 |
30 |
01-33 |
四等 |
15 |
3 |
35、36-37 |
一等 |
50 |
402W
病区 |
37 |
30 |
01-33 |
四等 |
15 |
3 |
35-37 |
二等 |
35 |
4 |
38-41 |
三等 |
25 |
康复科 |
403
病区 |
44 |
4 |
01-04 |
三等 |
25 |
40 |
05-44 |
四等 |
15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