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市医管中心:
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医疗行为回归医学本质。经研究决定,2016年6月1日,启用基本医疗保险在线监控审核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监控依据
根据三明市委、市政府、市医改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文件及《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与标准》、《三明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临床诊疗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医疗行为回归医学本质。
二、系统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在线监控要求
(一)落实系统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市医管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做好医保在线监控系统的政策宣传,督促医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做到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杜绝各类违规行为。
(二)规范数据传送。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编码规范传送病案首页和诊疗、用药等相关信息,确保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做好系统在线信息的核对。在线监控系统启用后,定点医疗机构对疑点违规信息要认真核对,查找原因,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四)规范监控审核权限。市医管中心根据系统管理要求配置用户权限,各有关单位按受权的用户口令在指定的医保网址登录监控审核系统,按系统设定的审核权限,按时限要求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审核工作。
(五)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医管中心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审核结果通报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
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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