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合理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15号)中有关复合药纳入《药品目录》的规定,经审核,现将符合纳入《药品目录》管理的第四批复合药西药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第四批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复合药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4日
第四批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复合药品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