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2011年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复合西药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4-09        信息来源:查看

2011年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复合西药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4/9   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我省《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15号)中有关复合药纳入《药品目录》的规定,现将经审核符合规定的23个复合药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将复合药纳入医疗保险乙类药品支付范围,及时确定复合西药的个人自理比例。

 

二、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接收和刷新药品目录数据库,加强对复合西药的价格审查,确保合理、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权益。

 

三、定点医疗机构要自觉遵守复合西药的各项规定,加强药品及价格的内部管理,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第一批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复合药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