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物价局、医药管理局:
近接部分市要求核定药品价格的报告,根据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核定价格如下:
1、徐州第三制药厂生产的四类新药咪达唑仑注射液(商品名:力月西TM)规格10mg×2ml/支,无税出厂价每支17.80元,无税批发价21.40元,零售价28.80元。
2、常州市第二制药厂生产的四类新药洛美沙星注射液(商品名:洛威),规格0.1g×10ml×2支/盒,每盒无税出厂价32.00元,无税批发价38.40元。零售价51.60元。
3、江苏海宏制药有限公司系GMP认证企业,其生产的注射用哌拉西林钠(氧哌嗪青霉素钠针)为省管药品,实行单独定价,规格1克/支,每支无税出厂价4.00元,无税批发价4.80元,零售价6.45元。
4、江苏同泰制药厂生产的四类新药对乙酰氨基酚凝胶(尔合依)增加新规格120mg:5g×6粒/盒,按与原规格合理比价,每盒无税出厂价6.20元,无税批发价7.35元,零售价9.90元。
上述价格自1998年9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