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144号)要求,现对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规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删除《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修订版)》(简称医保药品目录,下同)中的“丁咯地尔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610号)、“丁咯地尔注射剂”(西药第★(610)号)和“丁咯地尔缓释片剂”(西药第★(610)号)及相关药品的品种。
二、医保药品目录凡例部分第(八)条第15项改为:中成药部分第487号的“银杏叶口服制剂”包括:银杏酮酯颗粒(片、胶囊、滴丸)、银杏叶丸(颗粒、胶囊、片、滴丸、口服液)、银杏叶提取物片(滴剂)、银杏蜜环口服液。
西药部分第1047号“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重组人促红素)”改为“重组人促红素(CHO细胞)”,英文名称改为“Recombinant Human Erythropoietin (CHO cell)”。
三、依托咪酯脂肪乳注射液与医保药品目录西药部分第271号收载的依托咪酯注射用乳剂是同一品种。
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缓释微球与医保药品目录西药部分第348号收载的亮丙瑞林微球注射剂是同一品种。
双歧杆菌乳杆菌三联活菌片属于医保药品目录西药部分833号收载的双歧杆菌三联活菌制剂口服常释剂型。
各州(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并按通知要求立即着手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相应调整规范工作。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