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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11        信息来源:查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文  号  新发改医价〔2016〕1282号

 

伊犁州发展改革委、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8月 1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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