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医疗单位:
经审核相关材料,现将《省物价局关于下达阿洛西林钠等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鄂价农工[2003]200号)附件三所列药品及增补中标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补中标药品和《省物价局关于下达阿洛西林钠等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之附件三所列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附表所列价格自2003年9月9日起执行,至本期集中招标采购合同终结时终止;执行范围为同济医院、协和医院和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等12家省(部)属医疗机构。
二、根据石家庄制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补充报送的相关资料,核定其中标的阿奇霉素干混悬剂(100mg*6袋)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为每盒34.11元;根据价格备案记录,核定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中标的头孢曲松钠注射剂(2g)临时最高零售价格为每支36.86元。此前,我局已经以便函形式将此两种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通知了各相关单位,因而其价格的执行时间和执行对象(范围)均按鄂价农工[2003]20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不变。
三、《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和完善我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鄂价农工字[2001]110号)等文件明确规定:对中标的市场调节价药品,各招标采购医疗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作价办法重新核定、公布临时零售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备案。各医疗机构务必严格执行此项规定,以切实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省物价局将对此项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的作价办法重新核定、公布临时零售价格和不认真履行备案义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补充通知未尽事宜,按《省物价局关于下达阿洛西林钠等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
附表:左氧氟沙星等政府定价药品中标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