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提供的中标数据,我局审核了阿莫西林等药品中标零售价格和注射用血塞通跟标零售价格,并进行了公示。现将符合政策规定的药品中标(跟标)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附件1和附件2公布的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为二级以上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的医疗机构执行的零售价格。
二、附件所列价格在执行期间,如我局调整有关药品零售价格,药品中标零售价格高于调整后零售价格的,不得超过调整后零售价格;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低于调整后零售价格的,不得提高中标零售价格。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的医疗机构销售上述药品时要严格执行按实际进价加规定差率的作价政策;执行零差率政策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实际进价销售。
另外,根据卫生厅提供的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剂60ml(3.2%)中标价格7.08元,核定其中标零售价格为8.1元。
以上价格自2013年7月15日起执行。
附件:1、阿莫西林等药品中标零售价格表
2、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中标零售价格表
3、注射用血塞通跟标零售价格表
江苏省物价局
二0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