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重庆三峡中心医院新建妇女儿童医院病房床位费的批复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重庆三峡妇女儿童医院病房床位费的请示》(院行字﹝2014﹞68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单独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147号)规定,经现场查验,结合你院的实际成本、病房实用面积、设备设施等情况,经研究,现对你院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套房(2套)、单人间(31间)床位标准由你院根据合理成本自行制定。
二、重症监护(单人间) 120元/每床日。
三、重症监护(普通多人间 ) 70元/每床日。
四、二人间(带卫生间,81间) 60元/每床日。
五、三人间(带卫生间,16间) 40元/每床日。
六、四人间(带卫生间,25间) 35元/每床日。
七、临时加床 15元/每床日。
八、门急诊留观床 12元/每人次(含诊查、护理、观察位,不足6小时减半收取)。
九、婴儿床 10元/每床日。
十、陪伴床 10元/每床日。
十一、以上收费标准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