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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甘肃省人民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6-04-29        信息来源:查看

甘发改收费〔2016〕339号

甘肃省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产病一体化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省医院发〔201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产科病区LDR一体化产房床位价格及床位数自2016年4月29日起按附件规定执行。床位价格为最高限价,可适当下浮执行。病房应配备规定的各种设施和物品供患者使用。各类病房床位数原则不得随意增加。

你院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做好收费公示。

附件:甘肃省人民医院产科病区产病一体化床位价格及床位数表附件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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