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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公立垄断 辽宁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发布时间: 2016-09-08        信息来源:查看

9月6日,辽宁省物价局发布消息,从本月20日起,该省公立医院10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全部实行市场调节。

    这些放开的项目包括:口腔正畸39项、口腔种植22项、医疗美容29项和特色中医治疗10项,共计100项。

    “这是第一批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清单。”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放开价格的项目均属于已在非公立医院普遍开展,公立医院不占垄断地位,基本上形成了比较充分的市场竞争,且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

    这些项目的价格放开后,公立医院可根据医疗成本、市场供求以及患者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自主确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医疗服务项目的具体价格,避免公立医院某些医疗服务价格定得过死现象。价格随市场走,能有效激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更大限度地体现医生的自我价值,同时,患者也会根据市场行情选择适合自己的医院和医生就医。

    为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防止价格异常波动,辽宁省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价格监管,强化价格公示,加强价格监测,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适时进行评估。对于经评估应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将重新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并制定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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