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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认定抗感解毒胶囊等药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8-11-10        信息来源:查看

1998年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认定抗感解毒胶囊等药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1998/11/10   来源: 河北省物价局

秦皇岛市物价局:

 

 

 

按照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和作价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山海关制药厂生产的抗感解毒胶囊等4种药品价格认定如下:

 

抗感解毒胶囊规格:4克×10粒×2板,每盒无税出厂价9.50元,无税批发价11.6元,含税零售价15.6元。返魂草冲剂规格:10克×9袋,每盒无税出厂价12.6元,无税批发价15.4元,含税零售价20.7元。祖师麻片规格0.29克×2板×18片,每盒无税出厂价15.4元,无税批发价18.8元,含税零售价25.3元。黄瑞香注射液,规格:10×2ml,每盒无税出厂价9.1元,无税批发价11.1元,含税零售价14.9元。

 

 

本通知自1998年11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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