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物价局:
你市“关于要求明确‘养正合剂’药品价格管理权限的请示”(衢价工[1998]125号)和“关于要求明确‘巨力新’、‘思利巴’药品价格管理权限的请示”(衢价工[1998]12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对国家三类新药“养正合剂”和国家四类新药“巨力新”列入省物价局管理,具体价格为:“养正合剂”10ml*10支每盒无税出厂价42.20元,无税批发价50.80元,零售价68.60元;“巨力新”0.25g*6粒每盒无税出厂价25.50元,无税批发价30.40元,零售价40.90元。
二、对国家五类新药“思利巴”委托你局管理,由你局制定具体价格,并报我局备案。
三、以上价格自1998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