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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有关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基金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3        信息来源:查看

2016年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有关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基金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4/13   来源: 重庆市政府网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尽快使用新版基药,现将涉及我市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的有关医保基金支付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市社会保险局对新版基药按照管理到剂型、规格的要求,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并筛选出属于我市医疗保险的乙类药品,经市卫生部门和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复核后,按甲类药品的报销标准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二、市社保局负责将核实后的有关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维护入我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库,以确保以上政策落实到位。

三、本通知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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