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2016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细胞因子活化杀伤(CIK)细胞输注治疗项目剔除基本医疗保险可予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26        信息来源:查看

2016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细胞因子活化杀伤(CIK)细胞输注治疗项目剔除基本医疗保险可予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7/26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电力、铁路分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卫计委《关于取消细胞因子活化杀伤(CIK)细胞输注治疗项目价格的通知》(闽价医〔2016〕152号),我省已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细胞因子活化杀伤(CIK)细胞输注治疗项目”(项目编码310800024)价格。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经研究,现将“细胞因子活化杀伤(CIK)细胞输注治疗项目”(项目编码310800024)从基本医疗保险可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中剔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22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