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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1-02        信息来源:查看

2010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   来源: 四川价格信息交流网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公布2010版《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2010版《四川省医保目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精神,现将调整后的《四川省定价药品目录》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四川省定价药品范围

 

  (一)200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2009版《医保目录》)的西药非处方药剂型,以及调剂进入2010版《四川省医保目录》)的乙类西药(含未列入2010版《四川省医保目录》的剂型)。

 

  (二)列入国家2009版《医保目录》的非处方中成药,以及调剂进入2010版《四川省医保目录》的中成药和民族药。

 

  (三)医院自制制剂药品和列入2010版《四川省医保目录》的中药饮片。

 

  (四)未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和《四川省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制定价格。

 

  (五)《四川省定价药品目录》将依据2010版《四川省医保目录》的调整和市场变化等情况相应调整。《四川省定价药品目录》具体品种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

 

  二、四川省定价药品的定价形式和内容

 

  列入2010版《四川省定价药品目录》的品种,实行政府指导价,定价内容为零售价格。具体定价形式为最高零售价格,即经营者可以向下浮动价格,不得上浮。

 

  三、其它有关问题

 

  (一)对四川省定价的药品,国家发改委和我委已制定公布价格的,可继续按公布价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和我委未制定公布价格的,可暂按我委已公布的挂网后临时零售价格执行。

 

  (二)在我委制定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中,凡在省内首次上市销售、尚无市场价格的品种或剂型,生产(进口代理)企业应在上市销售前向我委申报价格,我委将按规定的定价程序、定价办法制定临时零售价格。

 

  上述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0tz/t20100323_336405.htm

 

  附件:

 

  附件二、四川省定价药品目录(西药部分)

 

  附件三、四川省定价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

 

  附件四、四川省定价非处方药剂型目录(西药部分)

 

  附件五、四川省定价非处方药剂型目录(中成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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