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火胶襄”与“正胃胶襄”纳入江西省放开价格非处方药品目录的请示》(宜市价格字[2014]28号)收悉。
经核实,“清火胶襄”和“正胃胶襄”均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品。按照我委《关于全面放开省管非处方药价格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4〕336号)精神,现决定放开“清火胶襄”和“正胃胶襄”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实行市场调节。
“清火胶襄”和“正胃胶襄”放开价格后,你局应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价格放开后的走势和市场变化;对因放开后药品价格出现较大变化的,要及时报告,同时要加强对非处方药品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