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82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信息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组织专家对1月份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现将评估结果为合格的2家医药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7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594-0594-8590916(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1月份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场评估结果汇总表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仙游分中心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