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64号)精神,定于2019年底全省公立医院取消耗材加成。在对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完成测算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会同省卫健委拟定了《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征求意见稿),现予公示。
本次公示期从11月18日—11月24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郭晓东 章 浩
联系电话:0351-6819608
电子邮箱:sxyyjgzbcg2018@163.com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