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医疗机构申请,按照《关于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流程的通知》精神,经11月17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家论证结果,拟新增“腹腔恶性肿瘤微波消融治疗”等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公示。
本次公示期从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郭晓东 张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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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腹腔恶性肿瘤微波消融治疗”等5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