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市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保障参保人员医疗待遇,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成本,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医保办发〔2020〕45 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1〕18号)有关规定,我局牵头起草了《泸州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措施。
欢迎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于2021年7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医保局。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电 话:0830—2970696
邮 箱:121310564@qq.com
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山路148号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