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有关规定和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5〕437号)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成分血制备技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为了满足临床对不同血液制品的需求,提供更为安全、有效的血液制品,有效预防和减少输血不良反应,提高输血治疗效果,我委通过对部分临床用血服务项目制备成本测算,组织专家论证,提出《新增和修订部分临床用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建议方案》(见附件1)。现将建议方案及起草说明(附件2)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至2019年2月8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财务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