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局,市级各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等级管理。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简化审批程序,经研究决定,凡通过省、市卫生计生部门等级评审的二乙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评审的等级正式批准后,收费标准自动按评审等级对应收费标准执行。
医疗服务是事关民生的大事,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收费公示,切实为群众提供放心、明白、优质的医疗服务。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