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肿瘤医院:
你院《关于内科综合大楼床位费标准的请示》(渝肿院﹝2017﹞134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原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实行单独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147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渝价规〔2017〕4号)的规定,经现场查验,结合新建成本、实用面积、设备设施等情况批复如下: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病房床位费
(一)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带卫生间,30间),每床日95元;三人间(带卫生间,176间),每床日75元;四人间(带卫生间,23间),每床日65元;多人间(带卫生间,35张床位),每床日60元;临时加床,每床日50元;陪伴床,每床日10元。
(二)专设精神、烧伤、肿瘤、传染病房,在同等级床位费标准基础上加收每床日5元。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病房床位费
单人间(31间)、套间病房(8张床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院根据合理成本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三、以上收费标准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