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宜昌市取消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978357153@qq.com;
二、通信地址: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邮编:44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宜昌市取消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