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相关要求,我委决定开展2019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换卡及购用计划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一)换卡范围:截至2019年6月30日,原印鉴卡有效期届满的医疗机构,哈尔滨新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由松北、平房区卫生计生部门参照本通知,自行组织辖区内的印鉴卡换卡工作。
(二)购用计划审批范围:已取得印鉴卡,且在2019年度有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需求的医疗机构,哈尔滨新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由松北、平房区卫生计生部门参照本通知,自行组织辖区内的印鉴卡购用计划审批工作。
二、申报材料
(一)印鉴卡原件。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在校验有效期内)1份。
(三)2019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购用计划表(附件1)3份。
(四)2019年度需培训获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人员名单(附件2)1份,如没有需要培训人员则无需上报。
(五)截至2019年6月30日,原印鉴卡有效期届满的单位需提交印鉴卡新卡3份。
(六)如印鉴卡中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变更,需按《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变更服务指南》提交申请材料(可登陆哈尔滨政务服务网下载)。
第(二)、(三)、(四)、(六)项材料均为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程序
(一)各区(不包含呼兰、阿城、双城)医疗机构自行办理,各县(市)和呼兰、阿城、双城区医疗机构以辖区为单位,由各县(市)卫生计生局统一上报我委行政审批办办理。
(二)需要换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提前到省卫生计生委铅印室(地址:南岗区赣水路36号,联系电话:87258425)购买印鉴卡3份,并填写好新卡首页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并做好相应签章。
四、办理时间
(一)各区(不包含呼兰、阿城、双城区)医疗机构:2018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各县(市)和呼兰、阿城、双城区医疗机构:2019年1月3日至1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增量时间:如我委本次购用计划审批的用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应于2019年7月提交增量申请。
五、办理地点
市民大厦(中山路181号B区3楼)卫生计生委窗口,联系人:滕绍峰,联系电话:87153333转1361。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应积极组织好本次换卡及购用计划审批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所有麻药使用单位,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各县(市)和呼兰、阿城、双城区卫生计生局应做好辖区麻药使用单位的统一报送工作。
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