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和本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继续做好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35号)的要求,市医保局与相关部门开展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集体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公布“肿瘤消融技术(冷热消融)”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表),自2021年1月4日起执行。
二、医疗机构需要开展上述新项目,应当按规定向市医保局进行收费备案,备案价格不得超过该项目最高价格标准。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新项目开展情况的信息统计工作。属于新增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相关单位按照本市“一网通办”工作流程办理。
附表: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5)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表: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5)
收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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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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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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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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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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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价格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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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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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00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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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消融技术(冷热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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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冷冻消融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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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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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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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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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00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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肋软骨移植修复关节软骨缺损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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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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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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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市第六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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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00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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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波软化低聚合收缩复合树脂充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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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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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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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市第九人民医院、市口腔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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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00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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铒激光根管消毒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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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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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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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市第九人民医院、市口腔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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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00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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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细胞寿命测定(CO呼气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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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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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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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市第十人民医院、瑞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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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0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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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SDC2基因甲基化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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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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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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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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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00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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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Ⅰ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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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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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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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中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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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栏中的医疗机构为本市首次申报医疗机构,本市其他医疗机构需要跟进开展的,应当按照“沪医保价采[2019]35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