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患者负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CLAE8000-LS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价格,三级公立医疗机构80元/人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72元/人次(均含核酸检测试剂)。
二、附件所列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规定收费标准作为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
三、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四、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工作。
五、本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施行,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价格政策为临时价格政策,疫情结束自行废止。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