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0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6号)和《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等有关规定,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局对公立医疗机构申报的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资料审核、实地调研、成本测算、专家论证等程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了内江市2021年第二批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29日。公示期内,全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梦
联系电话:0832-2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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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