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苏医保发〔2021〕9号),调整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疗服务技术和医疗资源均衡发展,拟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眼部治疗类、眼部手术类、康复类医疗服务项目及病房床位价格,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9月17日至9月23日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15-68010849;联系地址:市城投商务楼8849房间,邮政编码224008;邮箱:ydqybj@126.com。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