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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植入式给药装置护理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26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省管医疗机构:

  为鼓励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经认真研究,同意植入式给药装置护理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在申报单位延期试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辽宁省肿瘤医院等申报单位延期试行植入式给药装置护理等73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其它医疗机构如需开展,按照新增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纤维酶原测定等3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停止在我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试行(详见附件2),如有医疗机构需要开展,按新增项目申报。

  三、各市要认真落实分级定价政策,对诊察、诊断、经血管介入诊疗和手术治疗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分级定价,各级价格差距不低于10%。

  四、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期到2024年2月29日。申报单位应加强价格公示工作,并按规定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中期评估和延期申请。

  五、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编码以 S作为首字母;对我省现行文件未定价项目,列为本次新增的,按原编码执行。

  六、试行的医疗服务项目及列入其除外内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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