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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补充报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正申请等相关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9        信息来源:查看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按照《湖北省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们对《关于经腹腔镜胃绕道旁路术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29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项目价格转正工作,经审核,仍有部分项目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请补充报送。

一、原申报试行的医院本次未申报转正的项目,涉及2项(见附件1)。请原申报试行的医院对未申报转正的项目提交说明材料(盖章),明确不申报转正的原因;其他已开展此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院,可提交转正申请和试行期间运行情况。

二、原申报试行的医院已申报转正但试行期间未开展的项目,涉及3项(见附件2)。其他已开展此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院,可提交转正申请和试行期间运行情况。

请相关医疗机构于2021年3月23日前提交上述材料。无医疗机构提交转正申请和试行期间运行情况的项目停止转正程序,按规定停止执行。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7-87267167。

邮  箱:hbjgzc@163.com。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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