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19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医保局,各县(市)区卫健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港务区卫健局,市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规定,经履行价格和成本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取意见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三类、二类、一类医院执行相同价格标准,调整后价格为最高指导价。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实行价格公示,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各地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密切关注价格调整后实施情况,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反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