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江苏省南通市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17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50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