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新冠小分子治疗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日,江山市局组织开展全市流通领域新冠小分子治疗药品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实现闭环处置。
一是线上摸排,底数“清”。利用数字化监管手段,通过“药品监管直通车”对全市192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进销存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密切关注网络销售和舆情信息,精准锁定监管对象。
二是线下督查,监管“细”。要求全市药品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经营过相关药品的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购进渠道是否规范;药品相关追溯数据是否及时上传;药品流向是否符合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做好回访工作,及时了解、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三是强化宣传,市场“净”。及时通过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群和监管工作群发布通知,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新冠小分子治疗药品;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向互联网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相关药品。同时,注重监测和收集辖区内新冠治疗药品网络销售及通过网络载体违法倒卖行为的相关线索,切实净化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