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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物价局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19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区物价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物价局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的通知》(苏价医〔2018〕1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苏  州  市  物  价  局       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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