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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6        信息来源:查看

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各市属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理顺中医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促进我市中医事业的发展,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调整省属公立医院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0〕7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市属公立医院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省属公立医院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特殊疗法等部分中医诊疗项目价格。调整后的项目价格详见附件。

  二、调整后的中医诊疗项目保持原医保属性不变,调整后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调整理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是促进我市中医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服务需求,发挥中医在人民健康事业中副作用小、疗效好的独特作用的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切实保障患者的医疗权益。市医保中心要按照本通知内容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系统调整更新工作。各相关公立医院要按照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规范收费行为。

  四、本通知自9月15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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