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医保中心〔2021〕77号
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DIP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规程等2个文件的通知》(厦医保〔2021〕80号),结合我市实际,经过本地历史数据测算及多次征求行业主管部门与医疗机构意见后,我中心制定了《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值付费项目分值表(2021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值付费项目分值表(2021版)》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