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区县、开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医药机构:
根据2019年度西安市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安排,经网上申报、资料审核、现场评估、联网确认、结果公示,现将第二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签约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详见附件),请于2019年11月29日(周五)前到所属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
二、已签订《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的医药机构请前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办理医疗保险信息联网手续。
三、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在签订服务协议时做好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政策宣传及培训工作。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0